交通意外索償、工傷意外索償、滑倒受傷索償
交通意外索償
2019年在香港登記的車輛總數為878,539。
交通意外可以根據發生的事故類型提出索償。索償旨在保護行人、乘客、騎單車的人、騎電單車的人或其他汽車司機的賠償權利。人身傷害的交通事故索賠包括(但不限於):
- 撞傷
- 安全氣囊受傷
- 安全帶受傷
交通事故原因有多種,但無論什麼原因,您都必須證明對方司機有過錯(fault)。交通意外成因是由於 :
- 行車時太貼近前面車輛
- 超速駕駛
- 車輛失控
- 不小心轉換行車線
- 不當或不合法轉向
- 魯莽 (recklessness) - 不注意交通標誌、超速
- 疏忽地(negligently)起動車輛,使用手機,在汽車上飲食,開車時飲酒或吸毒等
以上是人為的原因,有一些非人為的 :
- 天氣情況–由於颱風,陰雨天氣和濕滑的道路等惡劣天氣條件,在許多情況下都可能發生道路交通事故。
- 道路不良 - 不良的道路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個主要原因,施工,不良的路標和坑洼是例子。
- 汽車故障 - 大多數情況下,汽車將具有系統故障系統,其中設備可能已停止運行。汽車失效的常見設備包括制動器,不良的車胎牽引力和方向盤故障。
工傷意外索償、滑倒受傷索償
香港有300多萬人,從事僱員工作,勞力階層工作容易因工受傷,即是在執行工作任務時受傷,作為僱員,你可以向僱主或涉及疏忽或按僱員補償條例(不論過失),僱主是公司或個人,都可以索償,法律上根據是香港法例第282章《僱員補償條例》 、 第509章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》 。
另外,香港商場和店鋪數以千計,行路時在商場或鋪頭滑倒,原告人傷者的索償的常見根據, 是香港法例 第314章《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》以及普通法下的民事侵權法 (tort) 其中的常見項目疏忽 (negligence) , 向破壞責任造成他人損失的一方追討金錢賠償。
葉謝鄧律師行曾辦理過千索償
自1994年成立至今,葉謝鄧律師行曾辦理過千索償,擁有豐富的訴訟、出庭及審訊經驗,擁有一支精鋭的意外索償法律團隊,成熟地代表在遇到意外受傷的傷者,向疏忽方追究損失補償 , 集結大量勝訴和成功和解案件,代表傷者成功爭取得到應得的賠償數目。
葉謝鄧律師行日常處理的意外索償:
- 工傷/因工受傷索償
- 交通意外索償
- 滑倒受傷索償
- 醫療失誤/疏忽索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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